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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11年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北海市2011年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市“平安摩托”创建活动,进一步打击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提高摩托车的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注销率(以下简称“三率”),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市辖区摩托车的“三率”明显提高,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酒后驾驶、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涉及摩托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一)涉及摩托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下降10%以上。
  (二)进一步提高摩托车“三率”,力争达到以下工作目标:全市摩托车注册登记率达80%以上;全市摩托车定期检验率达70%以上;全市摩托车的注销登记率达60%以上。
  (三)进一步改善摩托车通行秩序,辖区道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特别是摩托车违法装载、摩托车搭载3人以上的交通违法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摩托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蒋同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覃善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叶家发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王 陆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振华 合浦县副县长
  李海文 海城区副区长
  李国智 银海区副区长
  沈德棠 铁山港区副区长
  吴伯远 市农机局副局长
  韦 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秦志文 广西北部湾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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