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管理。
  (十三)标准定额技术科(总工室)。
  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统一定额、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及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和科技交流合作活动。
  (十四)重点工程科。
  负责北海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和服务监管工作,负责本局系统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北海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十五)监察室。
  为市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人员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含监察单列编制1名),机关事业编制4名,后勤编制4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长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长级领导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
  (一)党组织、纪检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二)原北海市建设委员会(房产管理局)所属的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北海市建筑设计院、北海市市政工程设计院、北海市村镇建设办公室、北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北海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北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北海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处、北海市房屋安全鉴定站、北海市房产管理局东区房管所、北海市房产管理局西区房管所、北海市房产管理局新区房管所、北海市房产管理局工程技术设计室、北海市白蚁防治所、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北海市物业管理中心、北海市房产评估所、北海市建设报社、北海市城建信息中心等21个事业单位和原北海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北海市房改干部培训中心、北海市引进人才物业管理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由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进行资源优化整合,职能调整归并。
  (三)原北海市建设委员会(房产管理局)所属的北海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划由北海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