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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起草并组织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建设和管理保障性住房;负责直管公有住房的管理和改造、维修工作。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贯彻实施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测绘机构、房屋经纪机构的资质审查审批以及个人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交易与登记、房屋测绘面积确权、房产抵押、房屋租赁登记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个人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房改工作科。
  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公有住房出售、单位集资建房审批、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审查、住房补贴发放、房改资金管理、个人政策性住房档案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工作。
  (九)城市建设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市级城市建设项目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村镇建设科。
  负责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镇、乡、村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配合规划主管部门做好村镇规划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北海市重点镇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一)建筑市场监管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依法认定或审查报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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