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万学生”文明交通宣传示范点。
由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贵港市负责创建。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并于2011年年底前择时择地召开1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
措施:重点贯彻落实“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教育活动,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努力使交通安全课堂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学校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平安学生出行”、“护卫天使行动”、“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抓好“六个一”活动,即唱响一首歌、观看一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画一幅交通安全宣传漫画、写好一篇交通安全宣传作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演讲,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进学校,为青少年儿童构筑交通安全保障线。
(四)“百万职工”文明交通宣传示范点。
由柳州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负责创建。自治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并于2012年上半年择时择地召开1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
措施:重点搞好党政机关、工矿企业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文明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开展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告别六类交通陋习”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观看一部文明交通安全宣传片、举办一次文明交通演讲、听一场文明交通讲座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不违法、不违规,做文明交通的表率。
(五)“百万青年”文明交通宣传示范点
由南宁市、桂林市、玉林市、来宾市负责创建。共青团广西区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并于2011年年底前择时择地召开1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
措施:重点加强大中专院校宣传阵地建设。在全区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在全区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及文明交通行动劝导活动,在百万进城务工青年中开展争当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和自觉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的模范青年活动。
(六)“百万妇女” 文明交通宣传示范点。
由柳州市、北海市、钦州市负责创建。自治区妇联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并于2011年年底前择时择地召开1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
措施:重点抓好机关单位、大型购物场所等宣传阵地建设。开展好“百万妇女学交规家庭平安促和谐”活动。举办好“和谐家庭才艺展演大舞台”活动,进一步发挥妇女在“关爱生命,平安家庭”建设中的作用。
(七)“百万农民”文明交通宣传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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