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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五)发展专业化物流运输。
  支持专业化再生资源运输绿色车队建设。运输再生资源应使用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专用回收车辆,统一车辆标识,并在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市有关部门对经过备案的专用回收物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加快设备设施更新,提高行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分拣自动化;鼓励回收企业采用信息管理技术,构建具有网络信息中心和呼叫功能的电子信息平台,做到居民足不出户即可交售废品;开展居民刷卡交售废品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回收体系管理信息化;完善行业统计制度,加强本市再生资源回收数据统计和管理。
  (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继续推动厂商直挂,再生资源回收示范企业要与再利用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规模化利用基地的有效衔接,理顺交易渠道,规范交售行为,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约化水平;在扩大废纸等常规品种回收的基础上,再生资源回收示范企业要拓宽废旧衣物等纺织品和废旧家具等木制品的再利用渠道,增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品种;加大使用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并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使用规模。
  (八)严格废弃油脂回收处理。
  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理实行属地特许经营服务制度,划定特许经营服务区域,明确收集运输和处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范围、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布;培育专业化的收集运输队伍,确定一定数量具备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资质的企业,从事餐厨废弃油脂专业化收运处理;对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车辆实行准运证管理,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将餐厨废弃油脂按规定要求运到指定的处理设施。
  (九)强化回收市场监管。
  疏堵结合,依法规范经营者行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登记注册和备案管理,提高回收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和治安管理水平,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废旧商品制假、造假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非法回收加工行为,清理整顿非法回收站点、加工点和集散市场,坚决打击非法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从事塑料制品粉碎加工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将餐厨废弃油脂源头规范管理要求纳入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范畴,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运输、使用、处理餐厨废弃油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餐厨废弃油脂的“黑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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