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11]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一项关系城市运行管理和居民生活服务、具有一定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系统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产业化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科技和管理创新,促进规范发展,理顺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升级,打造便民、规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基础上,因势利导、规范运行、提升水平,努力实现“合理布局、连锁发展、示范带动、产业升级”的发展目标。
(一)完善回收站点布局。
到2012年,在城市社区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00个;到2015年,在远郊区县的农村地区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600个;全市形成以5000个回收站点为主、定时定点和网上预约交售废品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千人以上大村回收功能全覆盖。
(二)高水平建设分拣中心。
到2015年,形成4个符合绿色环保要求、辐射范围广、分拣能力强的市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每个具备条件的远郊区县重点建设1个区县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三)提高回收网络的组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