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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皖政秘〔2012〕67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年-2030年)〉的请示》(宜政报〔2011〕1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安庆市是现代化的历史文化名城、先进制造业和文化旅游基地、综合交通枢纽、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皖鄂赣三省交界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安庆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积极参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分工合作,融入区域发展。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逐步把安庆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901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统筹中心城区、县城和不同类型小城镇的协调发展。要逐步完善中心城区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逐步实现市域城镇体系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平方公里以内。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按照“东进北扩、环山发展”的发展策略,合理安排城市空间的拓展时序,逐步形成“一城两翼、两心七片、山水交融、环状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要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科学确定开发规模和强度,引导城镇人口聚集和合理分布。要根据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强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其他城市的交通联系,科学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规划预留好过江通道,加快建设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相协调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要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加强中心城区与市域城镇间的联系。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抗震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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