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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中国——东盟国际商务区商务联络部进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5、联审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

申请进驻商务联络部登记表
(商协会)
  1、申请人:
  2、法定地址:             成立的国家或区域:
  3、成立日期:
  4、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5、主要工作范围:
  6、常驻人员数:
  请附常驻人员名单: 姓名  护照号   职务
  7、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
  1、申请进驻商务联络部的公函。公函应明确进驻方机构的名称、性质、工作任务、人数,负责人姓名及主要工作人员名单,并简单介绍本机构的基本情况;属社会团体的,要注明工作范围;
  2、相应国家商务(外交)部门负责人签发的合法有效委派、授权文件;
  3、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香港、澳门提供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机构证明的公证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进驻方负责人的职务任命(委托)书及其个人工作简历,护照复印件;
  5、进驻方工作人员的工作简历,护照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6、联审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

申请进驻商务联络部登记表
(公司、企业)
  1、申请单位:
  2、法定地址:             成立的国家或区域:
  3、成立日期:
  4、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5、主要工作范围:
  6、资产总额:
  7、注册资本:
  8、已在投资的国家(地区):
  9、常驻人员数:
  请附常驻人员名单: 姓名  护照号   职务
  10、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
  1、申请进驻商务联络部的公函。公函应明确进驻方机构的名称、性质、工作任务、人数,负责人姓名及主要工作人员名单,并简单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属企业单位的,要注明工作范围;
  2、营业执照和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经公司企业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香港、澳门的公司企业提供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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