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善种子企业基础条件。加大对种子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人才,优先保证种子企业建设科研、加工、贮藏等设施用地需要,积极帮助改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条件,提高企业育种、繁育、推广能力,提升种子加工技术水平,增强种子生产基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引导种子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支持市内优势种子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在国外建立农作物品种推广试验基地。加强种子出入境管理,严格检验检疫。规范外资企业在我市从事种质资源搜集、品种研发、种子生产经营等行为,做好外资并购市内种子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四、努力保障农作物种子供应
(一)提高种子生产能力。根据我市区域生态条件和农作物制种特点,建立水稻、玉米、马铃薯、蔬菜、油菜等优势种子生产保护区。依托种子企业加快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制种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设一批由政府主导、企业经营的相对集中和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加强种子生产基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土地治理,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
(二)建立应急种子储备体系。建立市级应急种子储备体系,重点储备短生育期和大宗农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区域性市场调剂对农作物种子的需求。
五、强化农作物种业监管
(一)强化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强化全市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经费。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种子管理队伍。将种子行政执法、品种区域试验与审定、质量监督、信息监测预警等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加强种子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和展示体系,全市建立覆盖不同生态区域的农作物品种试验站12个,品种抗病虫、耐旱、耐高温等特性鉴定站4个,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基地30个。建设31个市级、区县级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现大宗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全覆盖。逐步建立种子市场监测与预警机制,完善种子生产和市场信息监测体系,建设种业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