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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阳泉分行在燕竹花园小区设立自助银行的批复

山西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阳泉分行在燕竹花园小区设立自助银行的批复
(晋银监函〔2011〕10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阳泉分行拟设立“燕竹花园”小区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工银阳办发〔2011〕10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行设立自助银行,住所为“山西省阳泉市燕竹花园小区第13幢153号底商”,名称统一为“中国工商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

  二、上述自助银行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若未能按期开业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本批复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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