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晋城银行修改章程的批复
(晋银监函〔2011〕111号)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晋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更名变更本行章程的请示》(晋市商银〔2011〕24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章程第一条、第三条第一款变更为:
第一条 为维护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
《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