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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萧县和萧县龙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萧县和萧县龙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皖政秘〔2012〕34号)


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宿州市及所辖县区县政府所在地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宿政〔2011〕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萧县龙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实施,适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煤炭能源基地以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用地。到2020年,萧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1815.4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5850.8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686.6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180.79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1180.79公顷;萧县龙城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6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65.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64.7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37.98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69.90公顷。

  四、加强土地利用统筹和管控。积极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和方法,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居住集中、城乡协调的建设用地空间格局。要切实保障农产品生产用地需要,加强商品粮和优质棉花基地建设,推进交通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闲置建设用地清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采煤塌陷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和综合治理。有序开发皇藏峪森林公园等旅游资源,支持旅游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严禁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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