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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探索并建立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入股经营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全农业保险制度。(省政府金融办牵头,贵州银监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保监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省农委、省财政厅牵头)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省林业厅牵头)
  继续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供销社牵头)
  加大新农村建设示范推广力度。(省农委牵头)
  (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把旅游和文化产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
  1.大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把贵阳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把遵义、六盘水、毕节等打造成为省域重要物流中心,把兴义、都匀、凯里、铜仁、安顺等发展成为区域性重要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的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推进全国性物流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快发展快递物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发展金融业。完善经济金融互动发展的协调机制,促进政银企合作。继续推进“引银入黔”工程。积极吸引国内有实力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到我省发展。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发展农村金融,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动更多省内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积极发展保险业。(省政府金融办牵头,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重点推进科技孵化业、科技风险投资业、科技咨询业、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加快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积极支持会展、广告、法律服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等商务服务业发展。(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支持贵阳市做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业,积极推进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等商贸流通工程。建立完善城乡商贸服务网络。推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和互联网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等服务业新兴业态。(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建设旅游大省。
  把我省建设成为旅游经济大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到2015年接待旅游总人数达到2.2亿人次左右,旅游总收入达到2200亿元以上。(省旅游局牵头)
  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改造提升。构建形成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完善省内精品旅游线,积极开辟跨国旅游线路。(省旅游局牵头)
  推进重点旅游城镇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旅游商品产业,培育旅游商品品牌,办好旅游商品“两赛一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局牵头)
  加快旅游交通建设。完成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的旅游交通站场及停车场建设或改扩建。加强旅游景区和旅游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旅游服务体系,重要旅游城市、AAA以上景区全面建成游客服务中心。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旅游目的地管理系统。加强以星级宾馆为重点的旅游住宿设施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旅游企业运行机制改革和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增加旅游发展投入。大力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省旅游局牵头)
  3.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
  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局等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推动以民族文化产业为龙头的特色文化产业、传统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快速协调发展。推动形成我省“八大特色文化产业群”。科学规划和实施“十大文化产业园”、“十大文化产业基地”等重点文化产业建设工程。继续做响做强“多彩贵州”品牌,实施“百佳文化品牌”培育工程,推动形成以“多彩贵州”为主的品牌集群。(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等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以贵州文化演艺集团、贵州广电传媒集团、贵州出版集团、贵州日报传媒集团、当代贵州期刊集团、贵州网络传播集团为主的集团化发展格局。积极培育发展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等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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