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烟酒工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精细制造和市场建设。进一步提升“贵烟”品质和壮大品牌,推进烤烟生产相对集中布局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挥“国酒茅台”品牌带动作用,扩大名优白酒在白酒总量中的比例,全力打造黔北地区、黔中地区、南部地区三个“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和仁怀白酒工业园。组织实施烟酒产业重大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烟草专卖局、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推进中药现代化为主线,重点发展民族药,积极发展生物制药和化学制药,发展壮大骨干企业,加快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实现医药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建设特色食品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纸浆造纸工业。大力开发具有地方资源优势和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加快建设旅游小商品生产基地。组织实施特色轻工产业重大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培育国家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加快发展新材料、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推进建设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贵阳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贵阳、遵义新材料产业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工业发展的集群化水平。
促进工业集群式布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产业园区(基地)。抓好一批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县域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区上升为省级或国家级开发区。全省建成和完善100个左右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园区,其中30个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创建5-10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工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用好用足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工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政府、企业的关系,逐步建立多元融资结构和多种融资渠道相结合的融资体系,推动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工业发展支持力度。(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统筹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合理安排和有效增加工业用地供给,对重点工业项目由省直接定点供地,加强工业用地储备。(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创新工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实施“八大行动计划”,建立工业发展的目标分解、考核和评价制度,落实改善工业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三)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增强城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力。
1.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培育黔中城市群。进一步做大贵阳特大城市;加快把遵义发展成为特大城市;加快安顺中心城区发展,加快贵阳-安顺一体化进程;壮大都匀、凯里城市规模,推进凯里-都匀城市组团发展;加快毕节中心城区建设,推动毕节-大方同城化发展。沿贵阳至遵义、安顺、都匀-凯里、毕节轴线,积极打造黔中城市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重点城市化地区发展。发展壮大六盘水中心城市;以兴义市为中心,推进形成兴(义)兴(仁)安(龙)贞(丰)城市经济圈;加快扩大铜仁中心城市规模,构建以铜仁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组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形成一批中小城市。加快把盘县等有条件的县城培育发展为区域性重要的中等城市。加快把一批有条件的重点城镇培育发展为中等城市或小城市。点状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景点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不同类型的特色小城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省移民局等部门,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提升城镇基础支撑能力。
加快大中城市骨干路网建设,实施一批重点路网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城镇供水设施、节水系统建设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城镇水源建设工程。(省水利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每个城市有一座中型以上水库或几座重点小型水库、乡镇有一个以上小型水源供水工程建设。(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市公交向郊区和农村延伸。(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实施一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完善供电网络建设。(贵州电网公司牵头)
实施城镇燃气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完成所有设市城市和绝大部分县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牵头)
加强地下管网建设,完善防洪、排涝、人防、防震减灾和公共消防等设施。(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套建设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推进地下空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牵头)
统筹推进城市化区域城际交通等重大设施建设。加快编制和实施区域城市连接通道规划,实施城际干道连接工程,建成一批城际铁路和城际主干道及跨区域环线公路。加快区域内重点城镇、重点工业区、物流园区、旅游景区与快速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连接通道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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