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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突发公共事件血液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2.3 市卫生局设置血液保障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评估用血情况,确认预警级别,组织协调各级预警日常管理工作,对各级预警启动效果评估。

  2.4 市中心血站设置血液保障应急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献血者筛选及建档管理;负责血液采集、成分制备、血液检验、血液贮存及血液运送等专业技术工作。

3.预警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血液保障应急级别并结合我市库存血量实行三级预警:

  3.1 Ⅰ级为黄色预警:按日均供血量计算,红细胞制品日供应量达2万毫升;血型中度偏型,单型红细胞制品日供应量达1万毫升;库存量连续3日处于库存警戒线以下。

  3.2 Ⅱ级为橙色预警:按日均供血量计算,红细胞制品日供应量达4万毫升;血型重度偏型,单型红细胞制品日供应量达1.5万毫升;库存量连续5日处于库存警戒线以下。

  3.3 Ⅲ级为红色预警:按日均供血量计算,红细胞制品日供应量达6万毫升;血型严重偏型,单型红细胞制品日供应量达2万毫升;库存量连续7日处于库存警戒线以下。

  3.4 特殊血液RH(-)日供应量在4000毫升以上或单采血小板日供应量在20个治疗量以上,均属血液预警范围。

4.应急响应

  4.1 Ⅰ级黄色预警:依托新闻媒体开展无偿献血招募宣传,由血站实施应急招募工作,群发献血信息、电话沟通固定献血者、献血场所张贴告急警示等。增加采血人员、增加出车频次,延长采血时间等措施。

  4.2 Ⅱ级橙色预警:经上述措施仍不能满足需求,经日常管理办公室同意,适时启动应急献血队伍。每周面向社会发布二次血液库存情况,血站及各医疗机构每日向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血液库存量。

  4.3 Ⅲ级红色预警:经上述措施仍不能满足需求,经指挥小组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向市政府各委办局下达应急无偿献血任务指标。每日面向社会发布一次血液库存情况,血站及各医疗机构每日向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血液库存量并服从全市血液统一调配。

5.后期处置

  5.1 预警级别降低或终止:日常管理办公室根据血液预警启动情况、库存情况和医疗用血缓急情况做出评估,申请或确定降低预警级别或撤销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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