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食安办〔2011〕3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元旦、春节是食品生产销售、群众群体聚餐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期。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通知》(川办发〔2011〕49号)和“各市(州)长、县(市、区)长、乡(镇)长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尤其要注意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既要各司其职,恪守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又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大统筹协调工作力度,凝聚监管力量,保证各环节的监管措施紧密衔接,形成密切配合、共同促进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科学安排力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添加剂销售实名登记、餐厨废弃物依法处置等管理制度,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抓住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关键环节和城乡结合部、乡村批发市场、农贸(年货)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区域,以及节日消费量大、群众密切关注的米、面、油、肉、蛋、奶、菜、果等重点食品,加密检查抽测频次,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彻底排查隐患。要注意重心下移,盯住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集中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私屠滥宰、注水猪肉、非法加工地沟油和生产经营存在质量安全问题食品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从严处理,净化节日市场环境。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加强“年夜饭”、农家宴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食物规范制作的监督指导工作,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