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岗位风险类别及查找重点。
(一)个人岗位。
1、领导岗位风险。局领导干部重点查找自身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2、中层岗位风险。各处室负责人重点查找自身在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审评认证、执纪执法、干部人事管理、物资采购、内部管理等权限方面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3、一般岗位风险。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重点查找在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审证认证、执纪执法、干部人事管理、物资采购等具体流程操作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二)处室岗位。各处室对照职责定位和行使的权力,结合人、财、物等行政管理事项和监管执法事项,查找在本业务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
(三)查找岗位风险点结束后,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表》(表格附后),其中个人岗位的局领导、中层自查表由纪检监察室备案,一般岗位由各处室备案;处室岗位由纪检监察室备案。
第八条 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根据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可能发生频率,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局班子成员,以及行使处室法定、内部职责职能、具有决策权的中层干部。二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审评认证、监督检查及发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岗位的干部。三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基本不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及审评认证职责,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限岗位的干部。
(二)处室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廉政风险处室,主要是指拥有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审评认证的法定职责职能的处室,实际履行的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工程建设等重要内部职能的处室。二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有部分或与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审评认证、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职能有关联的处室。
第九条 岗位廉政风险分布范围和主要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