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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具体落实。
  (七)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查找,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餐饮服务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食品药品稽查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具体落实。
  四、陈时飞同志
  对分管的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规划财务处、省药品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中国现代应用杂志社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指导绍兴、台州市局,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并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药品安全的决定,强化对基本药物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
  --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省药品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二)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两个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规范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做到关口前移,有效解决药品研制、生产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牵头,省药品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参与。
  (三)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规范调查程序,严格落实责任。
  --药品安全监管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药品认证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规则,规范流程。加强认证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认证检查“三不纪律”,督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
  --省药品认证中心牵头,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参与。
  (五)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切实防止和纠正“小金库”等现象。
  --规划财务处、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参与。
  (六)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查找,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规划财务处、省药品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中国现代应用杂志社负责具体落实。
  五、黑振海同志
  对分管的医疗器械监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联系指导金华、湖州市局,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并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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