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上台阶
(十二)协助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根据省委修订的《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四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总体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十三)协助党委(党组)制定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方案,对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进度和具体责任,把任务明确到具体人。
(十四)协助党委(党组)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十五)督促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六)协助党委(党组)“一把手”与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制订下发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党组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
(十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坚决予以追究,并根据情节轻重,在系统内通报或公开曝光。
四、以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十八)协助党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及国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和省委赵洪祝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食品药品监管纪律,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食品药品监管的具体工作中。
(十九)协助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和道德修养教育,教育领导干部作勤奋学习、加强修养、廉洁自律的表率。协助各级党组织完善中心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制度、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上廉政党课制度。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明确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