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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七)协助本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的监管工作实际,加快确定2011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重点,通过项目化管理的形式,逐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八)协助本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浙委〔2011〕6号)精神,按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部署要求,各级要建立以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和联系处室(单位)组成岗位风险排查工作小组,集中排查本人、分管处室(单位)及具体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任务布置和具体情况收集,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及时预警,初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
  (九)根据新职能要求,全面建立确保餐饮监管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医疗器械行政监管、检测标准、质量监管和依法查处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尤其要在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程序、加强制约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强已有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统一思想、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计划或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成员,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效实施。
  (十一)以深化科技促建为载体,继续强化审批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上半年省局出台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各级要扎实做好电子监察系统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无缝对接,探索电子监察系统向药品注册、生产、经营等电子监管系统的延伸,不断提高科技构建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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