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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十七)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主题活动,组织效能行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实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十八)认真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建立和落实车辆编制管理制度、购置审批制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负责开展对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审核、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参与部门:相关处室
  (十九)加强系统受理窗口建设,在县级受理窗口中开展系统“群众满意受理窗口”创建评比活动,提升全系统受理窗口整体形象和工作水平。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参与部门:监察室
  四、强化整治监管,保障服务民生
  (二十)以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摊贩等为重点对象,重大节假日和学校开学、中高考期间等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开展以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全力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省“两会”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餐饮服务监管处
  参与部门:相关处室
  (二十一)保持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假药和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责任部门: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参与部门:药品流通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信息中心
  五、强化监督检查,保证重点任务完成
  (二十二)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制订《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重点任务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对省委、省政府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作任务落实。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参与部门:监察室、政策法规处
  (二十三)修订《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出台《2011年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制订《2011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药品认证检查“三不纪律”执行情况、基建工程廉政建设、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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