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出台《2011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全年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六)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建立健全防控措施,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牵头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七)修订《财务资产管理办法》,细化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操作规定和程序。
责任部门:规划财务处
参与部门:监察室、办公室
(八)结合机构改革和管理体制调整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提高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部门:人事处
参与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九)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配合国家局参与制(修)订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规范。
责任部门:餐饮服务监管处
参与部门:政策法规处
(十)完善《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工作程序》。
责任部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十一)制订《药品注册核查员工作手册》;探索建立药品研制环节日常监管制度和药物研究机构信用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药品注册处
参与部门:省药品审评中心
(十二)完善产品检测、技术审评、行政审查三方协同机制,规范医疗器械产品标准的执行。
责任部门:医疗器械监管处
参与部门:省药品认证中心、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十三)出台《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责任部门:监察室
参与部门:信息中心、政策法规处
(十四)制订《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级稽查员制度》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案件办理和案卷(材料)管理暂行规定》;实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统计报送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十五)修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程序。
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参与部门:相关处室
三、开展主题活动,深化作风建设
(十六)开展以“党建强、效能强”为主要内容的“双强争先”活动,抓好党内关爱资金建设、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局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抓好“送温暖”惠民大行动和“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继续开展共产党员承(践)诺、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督查点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