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调控政策。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和我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精神,结合房地产市场变化,梳理现行有效的政策规章,准确把握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变化情况,提升政策对市场规范和监管的支撑力。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重点解决限购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对高层和超高层项目地下基础部分投资占总投资额比例的调研,选取部分开发企业进行试点测算,继续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良好局面。
加强证后监管。坚持做好项目现场巡查,督促冬季停工项目年后及时复工,确保监管项目做到全覆盖;编制市场监管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完善市区两级巡查、抽查制度;做好重点项目监管,组织区县房管局针对延期开竣工项目,结合第95期内部情况通报要求,开展相关处置工作,随时了解各区县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证后监管超期未开工、竣工项目处置进度,做好处置后的监管工作;落实内部核帐制度,坚持每月核对监管台帐,及时将超期开、竣工地块处置信息反馈各区县房管局;持续强化市场监管,完成编制《市场监管工作手册》编制工作,加强中介机构专项治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秩序,实现从土地交易到房地产销售的全过程监管,规范市场有序发展。
深化资金监管。推进资金监管商业银行规范化管理,严格两条线资金监管新上线商业银行网络系统对接标准和要求的同时,吸纳具备网络系统功能的商业银行为资金监管提供金融服务;总结两项资金监管新《办法》实施情况,研究监管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等用款单位的可行性及具体方案。
落实小城镇网签。继续推动示范小城镇安置房项目网上签售的各项工作,重点推动完成第一批试点津南区辛庄镇项目的权属初始登记,积极推动第二批试点西青区张家窝镇、汉沽茶店镇、宁河芦台镇等街镇约100万平方米房屋办理面积前置测量、物业备案、销售许可办理等手续。
四、加强既有房屋管理,确保百姓住用安全
完善法规体系。完善《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上报市政府,完成《天津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推动实施《天津市单位产住宅房屋管理意见》,进一步核查无人管理房屋情况,研究接管的具体程序。编写《天津市房屋查勘实用手册》,进一步推行房屋查勘工作标准化。力争1月份完成。
加强安全监管。制订2012年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实施方案,详细搜集2012年地铁工程沿线、大型深基坑建筑工程周遍既有房屋的情况,完成2011年冬季房屋查勘工作资料汇总,下达2011年全市单位产房屋推修计划指标,评审《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验收标准》。力争1月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