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挂钩试点。制定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做好项目区用地整体审批申报,推动第二、第三、第四批试点项目区复垦,按照国土部要求归还周转指标;积极推进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在线监管报备,对全市四批、43个增减挂钩试点小城镇项目进行上网在线报备,切实推进试点全程动态系统监管。
加强土地整治。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结合我市挂钩试点整体进展情况,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测算工作经费;编制《天津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制定我市农村土地整治潜力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抓好集约用地。部署开展城市、开发区土地集约节约用地评价和模范县(市)创建工作,部署开展第二届模范县(市)创建工作和城市用地集约节约评价工作,召开全市工作会议,转发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1月份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节约用地评价工作。
落实上市地块。结合解放南路起步区及水上公园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开发建设,重点做好南开区天塔道地块等项目的成本决算审核和委托出让。设立评审中心组织机构,建立评审中心城区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价格指导体系框架,加快对地铁五六号线地块的成本预算审核。计划一季度出让土地面积27.6公顷,预计土地出让金总额71.8亿元,土地收益22.7亿元(政府收益18.2亿元,政策性成本4.5亿元)。1月份要重点落实地块招商及摘牌。
确保项目用地。结合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量,统筹各类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继续完善计划指标额度管理,强化计划指标与项目挂钩、工业园区土地使用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新增用地与治理违法用地挂钩、清理闲置土地与经营性用地审批挂钩四个审批与监管挂钩,强化批供有机衔接,加强批建有效监管。春节后筹备开好区县、农口、工业、服务业等服务座谈会,摸清用地需求底数,确保重点项目、急需用地项目的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治理违法用地。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制定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追究办法,继续实施违法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备案挂钩制度; 1月份,部署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整改项目任务,按照新划分的巡查路线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市局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治理违法用地协议书;理顺矿产资源执法程序,贯彻2012年1月1日施行的《
行政强制法》,推动地热井属地监管,继续开展矿产执法监察。
三、巩固调控成果,维护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