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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2013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区位于洛阳断陷堆积盆地的西部。在地质构造上,底层为第三纪砂质粘土岩,砂岩及砂砾岩钙质富集层。上层均为第四纪沉降堆积物,表层为黄土质亚粘土、亚砂土和砂土。其具体状况基本上可分为三部分:

  ①陇海铁路以北地带。地面标高200-160米,系第四纪更新统风积黄土及风积黄土状亚粘土,厚度在25-200米,地下水一般在第三纪构造中的细砂质层中,厚度约30-50米,埋深20-300米。

  ②二级阶地。市区北部为陇海铁路至九都路,市区南部为安乐镇-古城乡的以南区域。地面标高160-140米。表层为全新统风积黄土状亚土,厚度自西向东30-70米。地下含水层在第三纪和第四纪构造的冲积砂、卵石中,厚度自西向东60-120米。

  ③一级阶地。即沿洛河南北两岸一带,地面标高140-132米。表层为全新统冲积亚粘土及砂砾石互层,下部为更新统冲积泥质砂、卵石,厚度自西向东60-210米。地下水含水层一般在第四纪构造中,累积厚度约50-200米左右。

  洛阳地区地层换热性能较好,静默地温适中,地层换热条件较好,孔深平均换热系数属中等偏高水平,同时地层静默温度较高,此温度对于冬季采暖及夏季制冷均较为有利,土壤源热泵技术发展潜力很大。

  (3)地表水

  洛阳市内大型水库2座,分别是洛宁县境内库容量11.75亿立方米的故县水库和嵩县境内库容量13.2亿立方米的陆浑水库;库容量1亿立方米以下的中型水库10座,小型水库300多座。另外,近几年在洛河建成了五级橡皮坝,回水总长度16公里,形成人工湖面762公顷,蓄水量达2180万立方米。水库、人工湖水资源丰富,且较河流水量稳定,可为其周边地区应用水源热泵技术提供条件。

  (4)城市污水

  为进一步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区域环境,从2003年开始在洛阳市区先后建成或投入生产的污水处理厂有5座,即涧西、瀍河、涧河、洛阳新区、吉利污水处理厂。

  洛阳市区现状设计污水处理能力每天为52万立方米,年实际处理能力为11367万立方米,年处理达标排放量11367万立方米,年处理回用量965万立方米。我市中水资源丰富,可利用潜力较大。

  3.生物质能

  我市可利用的生物质能资源主要有农作物秸秆、树木枝桠、禽畜粪便、能源作物(植物)、工业有机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据统计,全市常年生产各类农作物秸秆336万吨左右,除部分作为造纸原料和畜牧饲料外,大约186万吨可作为燃料使用,折合约98万吨标准煤。再加上林木枝桠、林业废弃物、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等,目前我市生物质资源可转换为能源的潜力约210万吨标准煤。今后,随着造林面积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生物质资源可转换为能源的潜力可达400万吨标准煤。

  (四)主要经济指标

  近两年,洛阳市经济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初步测算,2011年全年完成GDP2723亿元,比2010年净增4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2.8%;固定资产投资1855亿元,增长18%;外贸出口14.5亿美元,增长3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956元和6532元,分别增长12%和15%左右。

  我市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用于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和配套能力建设的投入将会有明显的增加,力度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将迎来一个大好时期。

  二、城市建筑概况

  (一)既有建筑概况

  目前,我市城镇既有建筑总量约13262.38万平方米,其中既有居住建筑总面积约为8653.36万平方米。近两年,建筑业继续保持健康发展。2010年新增建筑面积456.3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289.5 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66.8万平方米;2011年新增建筑面积389.7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256.8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32.9万平方米。两年共新增节能建筑面积846万平方米,其中2010年新增节能建筑面积456.3万平方米,占54%;2011年新增节能建筑面积389.7万平方米,占46%。

  (二)近期建设规划

  根据《洛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及相关规定, 2009-2012年间建设各类住房307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廉租房1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70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房2220万平方米。

  2009年洛阳市住宅建设总量为62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约4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80万平方米,廉租房40万平方米。

  2010年洛阳市住宅建设总量为672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约47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6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37万平方米。

  2011年洛阳市住宅建设总量为675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约4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8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35万平方米。

  2012年洛阳市住宅建设总量为659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约4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7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34万平方米。

  三、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目标

  (一)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2012-2013年,实现城镇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28万平方米以上;“十二五”期间,太阳能、浅层地能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到2020年,太阳能、浅层地能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配套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具体目标

  2012-2013年,计划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45项,总建筑面积322.9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应用23项,建筑面积150.2万平方米;水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20项,建筑面积161.21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与水源热泵技术应用2项,建筑面积11.49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262.9万平方米,共可替代常规能源6万吨标煤/年。

  详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信息,参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备案表(附件)。

  (二)配套能力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良好舆论氛围,基本形成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成与建筑结合的可再生能源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材料、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支撑体系和材料、产品体系,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2.具体目标

  2012-2013期间,围绕我市“十二五”建筑节能发展的总体目标,以调整建筑用能结构为目的,以可再生能源城市级规模化应用为基本途径,以项目示范为重点,通过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与集成、工程示范、市场化政策与标准体系的制定、能力建设和成果扩散等工作,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法规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建筑节能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基地;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备及成套技术。到2020年,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形成产业链完整、相关产业高度聚集、相关产品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可再生能源应用产业基地,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改善建筑能耗状况,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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