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交基〔2012〕9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67号)要求,结合我省《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粤交办〔2008〕99号)和农村公路管理实际,制定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为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幸福广东、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管养年活动,建立健全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做到“五个到位”(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实现“四个提高”(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具体目标: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责。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建立健全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县、乡级人民政府均应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职能部门。
  2.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覆盖率。各地级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60%,村道不低于50%。农村公路平均经常性养护率在各市 2010 年度的基数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