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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


  2.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华侨农林场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加快排灌站更新改造、损毁水利工程修复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华侨农林场骨干水源和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提高华侨农林场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理清华侨农林场小型水库管理职权,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专项规划解决。继续推进华侨农林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规范水费收支管理和水价秩序。

  3.加快完善电力基础设施。结合农电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华侨农林场10千伏及以下低压电网等电力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一户一表等改扩建工程,提高华侨农林场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降低供用电成本。

  4.着力解决饮水安全。重点解决华侨农林场严重缺水问题和部分华侨农林场群众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优先安排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项目,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13年,解决全区华侨农林场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

  5.大力开展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华侨农林场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改善住房条件,提高华侨农林场职工生活水平。2013年前,基本完成华侨农林场职工家庭的危房改造,完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符合自治区保障性住房政策补助的危房改造户,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经费补助。相关管理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做好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七)社会事业。

  1.完善文化设施。各地要将华侨农林场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建设规划统筹考虑。结合各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家书屋工程等项目,积极推进华侨农林场综合文化站建设,充实文化站设施设备,逐步改变华侨农林场基层文化设施薄弱的局面;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全面完成华侨农林场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屯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

  2.改善教育设施。加强对华侨农林场已剥离的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建设,各地在制定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华侨农林场子弟入学问题。对布局调整确需保留的学校,各地在安排校舍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相关项目资金时,要予以支持,进一步改善华侨农林场职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环境和条件。

  3.健全卫生设施。加大对华侨农林场已剥离的卫生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将卫生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医疗器械购置等项目列入自治区民生重点发展项目。依托所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华侨农林场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职工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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