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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答复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应用性解释和清理工作;对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六)调处科。
  组织土地(含海滩涂)、山林、水利等纠纷的排查、建档工作;负责起草调处土地(含海滩涂)、山林、水利纠纷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含海滩涂)、山林、水利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调处市委、政府直接交办以及单个职能部门不便调处的特别重大的土地(含海滩涂)、山林、水利纠纷案件;做好接待和处理纠纷当事人来信来访;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做好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统计工作。
  单独核定市法制办公室机关人员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后勤编制2名。核定市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长级领导职数6名。
  六、其他事项
  (一)党组织、纪检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委托市委统战部管理。
  (三)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为副处级部门管理机构。
  (四)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本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内设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设置表

  2011年5月印制
名 称编制数领导职数
小计行政事业后勤小计正处长级副处长级正科长级副科长级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领导99  918  
1第一秘书科55  3  12
2第二秘书科33  2  11
3第三秘书科22  2  11
4第四秘书科22  2  11
5第五秘书科22  2  11
6第六秘书科22  2  11
7第七秘书科22  2  11
8第八秘书科(值班室)32 12  11
9文书科73 42  11
10综合科(信息科)44  3  12
11海防工作科(海防办)22  1  1 
12政工科33  2  11
13建议提案办理科22  1  1 
14行政财务科174 132  11
小 计6547 1837181414
市法制办公室部门领导11  1 1  
1秘书行政科31 21  1 
2政府法律事务科22  1  1 
3行政执法监督科22  1  1 
4行政复议应诉科22  1  1 
5规范性文件审查科11  1  1 
6调处科22  1  1 
小 计1311 27 16 
合 计7858 20441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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