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第七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指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对应副市长分管部门的文电工作,联系对应副市长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工作。
(八)第八秘书科(值班室)。
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办理内部传真文件和市长热线;办理办公室机关的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办公室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安排;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市直委、办、局办公室沟通联系。处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来信来访;协调办理本办各科室、下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九)文书科。
负责文电和信函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办公室保密、文印、公文规范审核、机要通信、文件交换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和指导;办理电子政务方面的文电及其督查工作。
(十)综合科(信息科)。
负责起草和整理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有关信息;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和赠阅工作。负责办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方面的文电及其督查工作。
(十一)政工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及挂靠单位、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办公室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挂靠单位、驻外办事处的党务工作及共青团、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二)建议提案办理科。
负责自治区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转办、答复和督办工作。
(十三)行政财务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办公室机关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汽车使用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办公室系统预算、工资统发核算、各类财务报表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海防工作科(北海市海防办公室)。
负责了解掌握辖区海防斗争、管理和涉外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有关海防工作资料,向本级党委、政府、海防委员会和上一级边防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建议;协调辖区驻军和各海防工作职能部门的关系;完成本级党委、政府、海防委员会和上一级边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