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收集、编辑、报送北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北海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北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北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管理直属和挂靠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二)办理北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4个内设机构。
(一)第一秘书科。
负责市长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协调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协助起草和整理市长讲话稿、调研报告和综合性文稿;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上述会议简报、纪要;处理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协调市政府督查室和各有关科室确保市长批示和指示的落实。办理市长主管部门的文电工作。
(二)第二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指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对应副市长分管部门的文电工作,联系对应副市长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工作。
(三)第三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指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对应副市长分管部门的文电工作,联系对应副市长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工作。
(四)第四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指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对应副市长分管部门的文电工作,联系对应副市长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工作。
(五)第五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指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对应副市长分管部门的文电工作,联系对应副市长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工作。
(六)第六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指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对应副市长分管部门的文电工作,联系对应副市长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