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网络体系,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切断传销组织的融资渠道,摧毁传销网络,挤压传销组织活动空间,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协调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各县(区)、乡镇(街道)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四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即打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打击力度,适时改变打击方式,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扩散,防止传销反弹、蔓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更深刻地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积极参与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四是积极开展“无传销县(区)、乡镇、社区(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全市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书记莫亦翔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彭鸣达、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银监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办、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分管领导组成(成员名单见《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北海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北办发〔2009〕133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打传办)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聂邕坪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金吾、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永辉、市工商局副局长(常务副主任)李明辉担任。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银监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办、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成员单位要确定一人作为联络员,必要时可集中办公,专职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打击传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