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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2011〕86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政办字〔2011〕104号)要求,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局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8月12日-31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安全隐患。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区、市建筑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完善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模式化"管理机制情况;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二)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三)深基坑边坡支护情况及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有沉降、位移现象。

  (四)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吊篮等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情况,塔机防倾翻装置安装管理情况,限位装置、保险装置的可靠性和灵敏性,基础是否有沉降等异常现象,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结构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可靠,外用电梯防坠落安全器标定情况。

  (五)脚手架立杆基础的沉降情况、拉结点是否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扣件的紧固程度、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操作层脚手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

  (六)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是否牢固、基础是否平整牢固。

  (七)临时用电检查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重复接地的可靠性,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等现象,所有机具设备必须经试运转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八)基坑、接料平台、阳台、楼梯、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屋面等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情况。围挡墙及临建设施的基础和墙体的稳固情况,是否有下沉、裂缝、倾斜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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