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一支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队伍
以各区基层法院推荐,市中院予以审核的方式,从广州市两级法院选拔一批高素质并具备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能力的人员,成立市法制宣传小组,形成全市联动全方位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可以依托的讲师队伍。
(三)形成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机制
为丰富法制教育进校园的活动形式,由广州市中院牵头,广州市教育局协助,定期组织青少年法庭开放日、举办各种主题法制讲座、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定期制作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制流动版报、课件等,不断增强法制教育效果。
五、实施步骤
筹备阶段:
2011年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与广州市教育局接触,双方就联合开展“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磋商各项合作事宜,力争在2011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具体实施阶段:
第一步: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选取一、两个重点区域进行试点,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在试点区域内巡回宣讲与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有关的法制讲座,摆放专题流动版报。
第二步: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总结试点区域的工作成效及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对策,完善机制,并将试点区域扩大至广州市全部城区。
第三步:2012年7月后,在全市十二个区、县级市全面展开。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各基层法院少年庭负责人名单
越秀法院 胡淑明
天河法院 刘丽萍
海珠法院 麦 强
荔湾法院 房志红
白云法院 黄玉莲
番禺法院 李志强
花都法院 高 亮
黄埔法院 夏 科
从化法院 王小珍
增城法院 赖肖云
南沙法院 谭海云
萝岗法院 林航宇
附件2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人名单
越秀区教育局德育科长 林家乐
海珠区教育局德育副科长 张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