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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201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用书安排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201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用书安排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穗教办〔2011〕59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市教研室,广东实验中学、院校附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粤教办函〔2011〕36号,以下简称《通知》,此文省教育厅已于3月10日印发至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市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指导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1年秋季中小学用书安排及征订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与《通知》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教材版本

  5月16日,经我市中小学教材教辅选用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2011学年起始年级、起始学科教材版本继续延续使用2010学年教材版本。

  二、关于高中教材的选用

  高中的教学用书仍按去年的征订渠道和范围,由广东教育书店、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广州教育用品配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置公司)、市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新华书店)发行。

  三、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的选用

  (一)关于免费目录。2011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课本目录除继续沿用2010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课本目录外,按粤教办〔2011〕36号文要求,今年新增加一至六年级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小学《写字》,该品种与小学语文教材同步配套使用。七至九年级英语课本录音带或光盘,由各地、学校根据需要选订。目录中的免费课本包含课本及必需的学习资料,由政府提供给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

  (二)关于免费课本报订。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严格按属地原则,以本地区学校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生人数报订免费教材品种、数量,按往年的途径报订各品种,并做好确认验收工作,切实做到不漏订、错订、虚订,免费课本数要与免费学生人数一致,不同科目之间的课本数也要保持一致。教材到校后由教材发行单位(即广东教育书店、市新华书店、配置公司)汇总学校的验收数据后报区、县级市教育局、财政局核实。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课本费由区、县级市教育局、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学校,由学校参考免费目录并结合自身教学需要以及日常使用的教学用书品种采购免费课本。免费提供的课本书名页的右上角标明“本书由政府免费提供”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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