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学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穗教办〔2011〕46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发行工作的系统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经市中等职业教育教材选用指导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2011学年广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用书征订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培训班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
一、关于教学用书的选用
(一)各学校要认真按照要求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选用指导委员会审批的《目录》中选用教材。
(二)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德育课、文化基础课等必修课教材以及部分大类专业基础课程和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的教材由国家规划并统一编写,相关教材版本已列入《目录》,各学校要选用国家规划新教材及相关的教辅读物,防止错订、漏订和虚订。
二、征订发行渠道执行我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穗教办〔2006〕175号)的规定,统一由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广州教育用品配置有限公司负责,《目录》中没有的教材由学校按专业需要选定,但必须执行穗教办〔2006〕175号文规定,请学校自行和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广州教育用品配置有限公司联系,征订符合专业需要的教材及相关的教辅读物。要严格征订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使用盗版盗印教材,确保教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