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
市应急委是市人民政府领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研究、决定全市应急管理的重大事项;
2. 定期、不定期分析全市公共安全形势,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防范工作;
3. 发生特别严重、特大范围突发公共事件,或者突发公共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单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4. 指导县、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业务工作。
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市应急委常设18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负责全市经常发生或发生机率较大,应对处置工作涉及面较广、复杂程度较高,必须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的18个方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副主任中的各位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分别领导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分别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相关主管部门。
(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洪涝(山洪)、干旱和台风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负责水利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和市水利局、经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规划委、交通局、公路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广电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旅游局、农机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气象局、教育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广西区信息产业局百色市无线电管理处、广西水文资源百色分局、广西右江水利开发公司、广西西江航运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那吉分公司,市物产公司、右江日报社、电信百色分公司、移动百色分公司、联通百色分公司,百色海事处、百色军分区、武警百色市支队,百色市红十字会、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
(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成员单位为市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规划委、交通局、公路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旅游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气象局、地震局,电信百色分公司、移动百色分公司、联通百色分公司,百色海事处、百色军分区、武警百色市支队,百色市红十字会、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等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