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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参加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教师参加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穗教师资〔2011〕16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2008-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穗教发〔2008〕3号)的要求,到2012年全市高中教师的25%要达到研究生水平(含学历、学位、研究生课程班),但目前距规划的目标任务相差甚远。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学历层次,我局决定继续委托广州大学举办研究生课程学习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读条件与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全市中小学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

  二、招生专业(方向)与人数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开设专业为:课程教学论(教育管理、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体育、美术、音乐)。本年合计招生人数为:370人。

  三、学习年限、培养方式

  (一)学习年限从2011年7月到2013年9月,共计二年。

  (二)利用节假日和寒暑期完成8门课程的进修学习。

  四、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

  2011年5月份各单位集中统计报名并填写单位统一报名表。2011年6月13-17号在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行政楼304以学校为单位集中交纳报名材料(附件1、附件2)和学费。

  (二)报名教师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州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一份。

  2、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单位需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近期大一寸和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

  五、录取与培养费用

  经广州大学审核,凡符合要求并经单位审批符合条件的教师由广州大学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录取通知书。

  培养费用按每科600元计,共8门课程合计4800元,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交纳,两年学费一次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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