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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内 容

2011年具体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2011年12月15日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执

法

监

督

和

应

用

管

理

环境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供环境行政违法案件查处表。

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率100%,结案率90%以上。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供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资料。

健全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理和管理能力,确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迅速反应并及时处理处置。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供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体系建设及年度工作总结。

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交排污费征收季报表,征收工作总结。

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使用,管理环保专项资金。

财政局

财政局

提供“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使用管理环保专项资金”的相关证明。

环

境

宣

传

教

育

在党校或行政学院开展环境保护课程或培训。

党校

党校

提供开展环境保护课程表和培训相关材料。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环保局

环保局

提供“六·五”宣传方案、总结和全年宣传工作总结。

编制完成2011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

环保局

环保局

发布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

创建5所“绿色学校”。

教育局

教育局

提供命名文件、工作总结。

创建3个“绿色社区”。

峨岭镇

峨岭镇

提供命名文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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