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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方案的通知》(办字〔2010〕161号)的要求,我市被列为全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示范城市之一,城区公共交通从2011年到2013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包括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达90%的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公交车现状

  2010年我市城区共有公交车2910辆,其中天然气公交车2000辆,占68.7%。2011年我市新购天然气公交车400辆。天然气公交车数量达到2400辆,在城区范围内,天然气公交车占比达到了75%以上。目前公交系统拥有加气站6座,电力系统建有充电站一座。

  近年来,我市下大力气更新购置天然气公交车,2009年安排资金33738万元购置公交车600台;2010年安排资金12280万元购置公交车302台;2011年安排资金23500万元购置天然气公交车400辆。正在建设的南位停车场概算资金为8665万元,目前已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预计2012年“五一”前完工。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1.政府引导,企业运作。政府要统一规划,协调行动,把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

  2.循序渐进,示范带动。按照“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城区90%以上的公交车分批次替换成新能源公交车。建立健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组织管理、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体系,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主要目标

  1.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实现公交由传统能源汽车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2011年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数量达到75%以上;2012年达到80%以上;2013年实现新能源公交车达到90%以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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