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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冬季冰雪天气影响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冬季冰雪天气影响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历春节将至,为有效应对冰雪天气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冰雪天气对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和危害,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社会安全稳定。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3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积极应对冬季冰雪灾害天气影响,做好启动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应急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冰雪天气的应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完善的工作措施,主动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冰雪天气的应急能力。
  二、要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根据市气象部门天气预警信息和出现的异常气候,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政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应对,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出现异常气候时,市气象部门要加大天气预报的密度和频率,为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政府决策和处置提供科学依据。应急预案成员单位中的市公安、农业、交通、市政、市容园林、应急、供电、供水、天然气、热力等部门和单位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落实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应急队伍,及时对农业设施、市政设施、高速公路、山区道路、城市管道、建筑、房屋等进行积雪清理,防止积雪过多损毁农作物、设施、建筑、房屋,引发交通事故。提前安排部署,确保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要加强应急工作指导与协调。市应急办要加强对应急预案启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做好全市应急值守工作,保障信息灵通,政令及时贯彻落实。
  四、要做好应对冰雪灾害天气中的信息报送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政府要按照《西安市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中信息报告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简明扼要的报送信息。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极端天气灾害发生后,要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也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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