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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清府办〔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1〕191号)的要求,2011年12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总体上看,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消防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防火形势持续稳定,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均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根据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全市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全部验收合格,予以摘牌。其中,英德市望埠镇、清城区石角镇、连州市西江镇3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优秀,给予全市通报表扬。现将各地整治工作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市政府要求,制订出台了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将整治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内容,逐级明确督办责任人。各地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成立了政府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及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农村、社区依托村委会、居委会成立了消防办公室、村居消防站,构建了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局面。英德市、清城区、连州市等地领导定期带队到重点地区现场办公、检查部署整治任务,镇上层层包干,抽调人员脱产分片负责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强力整治。各地紧密结合旧城区、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和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等专项治理,通过建立和推广示范街、示范片、示范点等活动,发动全社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步解决各地传统制造行业存在的火灾隐患,努力使火灾隐患整治由高压态势向常态化转变。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共出动检查整治工作组2800多次、1.5万余人次,排查各类场所1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000余处;投入2000多万元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新建消火栓200多个,组建专、兼职消防队7支。

  (三)加强宣传,氛围浓厚。各地结合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活动,以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培训。8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共发放消防宣传品30万多份,发送手机短信85多万条,播出公益广告2万多条次,举办消防培训班160期,培训7.5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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