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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2012年春运工作方案》和《清远市2012年春运应急预案》的通知


  春运应急办联系电话:3366434、传真:3369792 3360466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2.2.1市公安局

  (1)负责维护各客运站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场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应急联系电话:3463454 3463451

  2.2.2市武警支队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协助处理春运突发事件,维持现场秩序。

  应急联系电话:3376667

  2.2.3市卫生局

  (1)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场及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客运站场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3370034

  2.2.4市交通运输局

  (1)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及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动态并及时向市春运办报告。

  (3)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东莞东火车站及各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的滞留旅客。

  应急联系电话:3371922

  2.2.5市公路管理局

  受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公路中断时,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交通畅顺。

  应急联系电话:3375535  3362179

  2.2.6市安监局

  协调春运期间全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春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应急联系电话:3851132 3385012

  2.2.7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抚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3362815

  2.2.8市民政局

  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滞留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滞留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应急联系电话:3364151

  2.2.9市政府应急办

  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省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联系电话: 3361613

  2.2.10中国移动通信清远分公司

  借助短信平台,根据需要及时向广大群众发送手机短信,公布相关信息,安抚旅客情绪。

  应急联系电话:13902356001

  2.2.1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提供114话务查询,为广大群众提供有效的春运企业业务及信息咨询电话。

  应急联系电话:3389009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 信息监测预测

  3.1.1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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