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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部地区:依托清远民族工业园,加大引进节能环保型、资源型项目的力度。重点扶持发展“特、绿、新”为主的资源特色化、生态绿色化、产业新型化项目。大力发展生态和民族文化特色旅游、矿产品加工、精细化工、工程塑料制品、农副产品加工、森工等特色产业,以水电为特色的清洁能源工业,以中药材和绿色食品为特色的食品医药工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加工制造业,做强碳酸钙精加工产业,打造碳酸钙粉体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推动清远北部地区加快崛起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繁荣发展。

  五、加大重点园区招商选资工作力度

  按照省、市有关开展招商活动的工作部署,积极筹备各项会展工作,以经贸活动为平台,吸引更多发展潜力好、规模大、质量高、带动力强的项目,实现园区经济增量突破。一是从珠三角地区产业拟退出目录中选出适合的列入我市重点产业导向目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规划举行省市联合定向招商活动。二是根据《清远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指南》的要求,加强招商引资的分类引导,避免重复恶性竞争。三是制定和实施重点产业联合招商及产业对接方案。招商要与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相衔接,积极引进“补链”企业做强相应产业链。做好产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引入,强化相应配套,增强园区产业集聚化效应。构筑完善的服务体系,除市级成立相应的服务机构外,各工业园区应根据自身吸收产业的不同成立各自的服务中心,为转移企业入园提供服务。

  六、保障园区用地和扩园升级

  建立市级统筹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制度,按照上报项目排队分配指标。在分解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对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予以倾斜,如佛山顺德(英德)、佛山(清远)、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华侨工业园、民族工业园以及莲湖工业区、污泥处理厂等项目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顺德清远(英德)产业特别合作区的指标由省单列专项安排。编制《清远市产业用地指南》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集约节约用地的指导和监督,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落实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单位土地产出率进一步提高。

  加快扩园升级。推动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在现有规划基础上,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以“一园多区”形式拓展发展空间,让更多地区的工业园区纳入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是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园工业园将符合用地规划的周边区域和顺德北滘(佛冈)产业园符合规划的用地进行整合扩园申报;二是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将符合用地规划的周边区域进行扩园申报;三是清远华侨工业园纳入佛山顺德(英德)产业转移园进行扩园申报;四是清远民族工业园申报创建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将阳山七拱工业园创建为“飞地”工业园,同时将其作为B区连同民族工业园(A区)一并申报创建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争取全市八个县(市、区)均有工业园区纳入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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