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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三)进入考场后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四)考试不得作弊,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于两年内不得参与此项考试;

  附件: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单位:                  联系电话(手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部 门

(目前所在岗位)

 

报考专业类别:

□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放射防护)

□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

未选择项目2者提供检测资质证号(无检测资质证不可报考)        

□     5、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专业的技术人员,还需提交:

(1)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证明;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3)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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