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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二)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按照“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以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产业一体化、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为基本思路,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扎实推进粤北地区的新农村建设。

  城乡规划一体化。在实施粤北地区各地市中长期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到2015年完成全部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编制经费实行“镇规市补,村规县补为主、省补为辅”的筹措模式。

  城乡产业一体化。通过积极推进城乡生产要素的相互流动,实现城乡产业资源的优势互补,把农业的产业发展纳入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轨道,使农业产业实现由仅在农业领域里较为封闭的、自我积累的发展方式向城乡产业一体化的、较为开放的、跨越式的发展方式转变。

专栏5 城乡产业一体化基本思路

  “人出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千方百计减少农民,较大幅度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较大幅度地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并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较充足的劳动力。

  “钱进去”:把工业化进程中积累起来的资金,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工商企业和农业企业的投资资金,引导投向农业和农村,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重点吸引非农企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优化农业农村的资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而政府财政性资金则用以改善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农村提供良好的软硬环境。

  “货上架”:通过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产品进入城镇大型连锁店、超级市场(或酒店等),促进农业产业化,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和服务的标准化、集约化、生态化、市场化和国际化。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重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供水保证安全水平;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网络化服务水平,逐步增加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和覆盖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建设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农村清洁、经济的能源体系,健全城乡统一的供电网络;全面加强以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城市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

  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各级政府对城镇所履行的基本公共服务要向农业农村延伸,初步实现全覆盖、多层次,最终实现城乡全覆盖、同水平的均等化。积极稳妥的推进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居民实施移民安居。重点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教育师资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和农民缴费标准,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包括农民工)一体化的公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的对接;加大农民尤其是被征地农民就业能力的培训,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九、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

  --财税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在公共财政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省级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解决“财权上重下轻,事权上轻下重”所带来的基层政权运转困难、无法保障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问题。加大省企税收增量地方留存比例,将省属企业受益权与管辖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建议中央将央企收益与地方共享。加大省企税收增量地方留存比例。

  --金融政策。探索建立城市金融资源反哺农村金融的机制。完善农村金融利益补偿与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健全金融促进“三农”发展激励考核机制,引导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三农”的力度;支持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完善内部绩效考评机制,提高农村金融业务比重,有效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形成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长效机制。

  加快构建城乡金融市场对接平台。通过银政企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搭建地方政府支农投融资平台;建立农副、水产品远期交易中心;搭建农业和农村保险创新平台,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开展农业互助合作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等新型农村保险业务;搭建统筹城乡支付结算一体化平台,开展“统筹城乡支付环境试点市”试点工作;搭建城乡信用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的采集和试用范围,推动建立城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引进和对接珠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积极推进港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粤北设立异地支行。

  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基本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城乡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支持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恢复、增设农村金融服务网点,提高农村金融网点的人均拥有率和网点覆盖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方式,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和担保基金,以及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商业性担保公司等多种途径,推进担保机构加快发展。探索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农村微小型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大力抓好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扶持各种所有制企业上市,增加新的上市公司,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重点培育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鼓励市场前景好和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引进境内外风险投资,改制上市。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争取一批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综合竞争力强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落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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