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一)构建粤北生态安全格局。

  一级生态控制区:重点建设“四江水系”一级生态廊道,完善“四江水系”地区防护林体系,逐步将粤北生态发展区内的生态公益林占本地区林地比例提高到50%以上,维护控制区内生态系统的自然演替。

  二级生态控制区:重点规划和建设粤北绿道网、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区、名胜古迹、公园及其他高密度居住区。

  (二)完善粤北自然保护区体系。

  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包括森林生态、内陆湿地、水域生态、自然遗迹、野生动植物等自然保护区;进一步修订全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规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体制;建立粤北自然保护区数字化管护监控系统;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重点保护和加强建设南岭湿地、始兴南山内陆湿地、化高坪内陆湿地、南雄小流坑-清嶂山水源林、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水源林等自然保护区;建设乳源南水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开展曲江罗坑湿地、北江中游英德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工程;探索建立省级湿地公园或湿地保护小区。

  (四)保护和建设水源涵养区。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划定粤北水源涵养区,包括“四江水系”集水区以及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南水电站水库、合水水库、潭岭电站水库、合河水库等主要水库的集水区;启动“四江”流域水源涵养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实施小流域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五)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坚决防治工业生产和生活污染。采取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和市场化运营措施,对产业转移园区及入园项目执行严格的环境评价制度。加快推进村镇区域性、集中式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重点加强中心镇、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周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配套建设污水输送管网,严格实行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排入指定纳污河道;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监测与保护;推广“村保洁收集、镇运输中转、县处理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积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使用生物杀虫剂,降低农药、化肥的施用强度。建立土壤污染信息系统和土壤污染防治与监测制度,严格控制主要粮食生产和菜篮子基地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和修复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标的耕地。

  综合治理废气物污染。重点控制火电、水泥等行业的废气排放及机动车尾气排放;积极淘汰钢铁、水泥等落后产能;加大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建设粤北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在韶关、清远等市建立区域性废纸、金属、玻璃、塑料和橡胶分拣加工集散中心,在每个镇区建设1个以上的垃圾回收站。

五、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



  依托资源和生态优势,积极承接珠三角及其他地区产业转移,建设新兴生态产业基地,创建低碳经济发展区,重点发展与珠三角配套的特色加工制造业,巩固提升资源型基础产业,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发展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旅游业。

  (一)发展环境友好型加工制造业。

  统筹粤北山区各市主导产业发展,打造我省生态型加工制造业集聚区和珠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配套基地。发挥各市原有产业优势,做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做大做强汽车配件、机械装备、电子信息、不锈钢制品、玩具等加工制造业。重点建设东莞(韶关)、中山(河源)、广州(梅州)、佛山(清远)、佛山(云浮)五个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各县(市)要积极推动工业入园、集中发展;各产业转移园区按照“一园一主业”的原则,引进主导产业及配套产业,实现示范园区内产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利用、水电热循环使用、“三废”集中处理,建设集约型生态园区。加大园区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在省政府认定的产业转移园区推行“零收费区”政策,按有关规定实施收费优惠政策。省级产业转移园内新增增值税、所得税省、市、县留成部分,各级财政要全部返还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用于滚动发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省集中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级部分全部返还地方,集中用于园区所在地完成开发建设涉及的耕地补充任务。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到2015年,年专利授权量达到130件/百万人。

  (二)巩固提升资源型工业。

  科学有序开发稀土、石英石、钨、瓷土、铜、铁、钼、硫铁矿、烟草、木材、石材等山区资源。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型环保技术引进的力度,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到2015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优化发展粤北钢铁、水泥、建材、水电、木材、石材、烟草加工等资源型工业生产基地。

  (三)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围绕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点支持河源中兴通讯生产研发基地、手机生产基地和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