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整合各方应急资源。化工园区所在地政府要加大投入,大力推动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在因地制宜、合理规划、节省资源的原则下,可采取企企联合、政企联合或相关职能部门单独出资组建的方式,整合和优化化工园区专业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推进消防站或特勤队伍建设,壮大自身应急救援力量。
(十七)建立完善园区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化工园区所在地政府要建立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十八)完善应急预案及定期开展演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掌握化工园区及企业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档案,制定化工园区整体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衔接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各地要每年至少组织1次由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锻炼应急队伍。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审核、备案和监督实施。
六、切实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十九)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化工园区绝大部分企业都是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的高危企业,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各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化工园区重大生产安全事项部门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安全生产各类重大、深层次问题,有效保障化工园区安全发展。
(二十)健全机构,规范管理。化工园区所在地政府要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负责统筹和管理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具体事务的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专业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工作经费。要督促化工园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规范、程序和安全宣传、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处置报告等制度,规范日常运作。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问题,努力构建信息畅通、管理有序的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网络。
(二十一)落实保障,加强舆论监督。各地要及时制定配套文件,推进本地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要适度向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保障方向倾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注重宣传化工园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表彰遵章守纪,依法生产的人员和企业,发挥宣传媒体的积极作用。支持新闻单位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和重大隐患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