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国土资发〔2011〕7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及其他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11〕52号)精神,为落实好2011年“双保工程”各项任务,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1年,国土资源部决定以“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为行动主题,继续实施“双保工程”,并于3月2日召开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结合自治区今年推进“民生建设年”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际,现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积极管理”的要求,积极倡行“新疆效率”,全力保障自治区跨越式发展用地需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把保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自治区“民生年”建设;坚持把耕地面积略有增加、质量有所提高放在突出位置,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保发展、保红线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民生用地得到有力保障;土地整治积极推进,实现耕地面积总量略有增加、质量有所提高;国有未利用地得到有效利用,闲置土地得到进一步清理和处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土地执法监察不断加强,土地管理形势继续好转;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改革稳步推进,形成相关政策成果。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以保障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为中心任务,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等为重点,加强重点工作与制度建设、基础建设、舆论宣传等的衔接配合,保障主要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好国家对自治区差别化用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