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书;
6、与矿业权人签订同意压覆的补偿协议。
省级以上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时,先行提供上款1-4项规定的材料,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确认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再行提供上款5、6项规定的材料。
以上材料经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后,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作出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批复或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2、江苏省重要矿产资源目录(暂定)
3、关于查询(确认)××××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格式文本)
4、关于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初审意见(格式文本)
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地质调查鉴定报告(格式文本) (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一о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2:
江苏省重要矿产资源目录(暂定)
一、《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
1 煤 13 铬 25 稀土
2 石油 14 钴 26 磷
3 油页岩 15 铁 27 钾
4 烃类天然气 16 铜 28 硫
5 二氧化碳气 17 铅 29 锶
6 煤成(层)气 18 锌 30 金刚石
7 地热 19 铝 31 铌
8 放射性矿产 20 镍 32 钽
9 金 21 钨 33 石棉
10 银 22 锡 34 矿泉水
11 铂 23 锑
12 锰 24 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