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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市大郭村支行迁址更名及大郭村营业所开业的批复

河北银监局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市大郭村支行迁址更名及大郭村营业所开业的批复
(银监冀局复〔2011〕16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大郭村支行迁址以及大郭村营业所筹建和开业的请示》(石邮银请〔2011〕42号)、《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市范西路支行行长拟平行调整职务的报告》(石邮银报〔2011〕2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7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0〕316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大郭村支行迁址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方北路58号,名称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方北路支行”,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市方北路支行”。

  二、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方北路支行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大郭村营业所开业。全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大郭村营业所;简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家庄市大郭村营业所。

  四、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大郭村营业所业务范围:吸收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业务;办理国内、国际汇兑业务;办理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受理信用卡申请、信用卡还款业务;基于邮储银行系统的代收代付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服务;代理销售保险、基金、个人理财产品及邮储银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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